2026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每人一次性给予一万元人民币救助。
申报标准
申报对象为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已获得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
1.填写2026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2.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开具的诊断证明、出院病案等证明,优先提供病理报告单(证明材料必须写有患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等内容)。
4.签订申请救助诚信承诺书。
申报时间
即日起便可以申报。结束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下旬。各地截止时间以各区(市)县妇联具体通知为准。
申报流程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前往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救助申请,如实、完整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并提交患病诊断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复印件。
川公网安备 51050202000149号